2012年3月20日 星期二

自己家裝潢,要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

作者:MyGoNews方暮晨
時間:2012-03-20
建築物室內裝修未依規定申請審查許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建築物室內裝修未依規定申請審查許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摘要
  • 建築物室內裝修未依規定申請審查許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 台北市2006年1月1日以後新領得建造執照的建築物,不僅禁止「陽台外推」,而且陽台不得加窗。
【MyGoNews方暮晨/台北報導】建築物室內裝修未依規定申請審查許可,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必要時,並強制拆除違規室內裝修部分。

室內裝修雖在室內作業,但仍難免產生施工噪音、振動或工程廢棄物等污染,台北市政府一旦接獲民眾檢舉即會派員現場勘查,如有發現具體違規事證,即可依相關法規查處,甚若發現涉有妨害公共安全情節嚴重者,將執行強制拆除。

依照「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的規定,室內裝修材料及分間牆構造,除須符合「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外,涉及消防設備變更者,還需要經消防主管機關審查,均須採用檢討符合規定的「防火材料」及「防焰物品」設計施工,對室內人員的生命財產能獲得高度的安全保障。

台北市政府表示,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的目的,係在避免發生設計錯誤情事發生,常犯的裝潢錯誤包括「採用易燃材料裝修」、「妨礙消防安全設備性能」、「破壞主要構造」、「擅自變更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等情事,所以,大樓館委會應該特別注意住戶裝潢施工有沒有動到大樓結構。

若有涉及天花板、牆面、固定隔屏裝修施工或分間牆變更等「室內裝修行為」,即應依法委託合法登記的室內裝修從業者辦理。否則有可能使裝修住戶陷於設計錯誤、違章建築、破壞構造等騎虎難下的窘境。若是委託業者故意違法,可檢具事證報請內政部處以「警告」或6 個月以上1 年以下「停業」處分。

另外,還有一件事情要特別注意,台北市2006年1月1日以後新領得建造執照的建築物,不僅禁止「陽台外推」,而且陽台不得加窗。消費者在購屋時,對於建商事前的加窗設計或事後的加窗施工,都要詳加了解法律規定,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裝潢通常要花一筆費用,這個費用要謹慎操作,找合法業者為你的新居裝潢必要條件,否則花錢是小,搞到官司纏身那就不划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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