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日 星期六

口授遺囑未經親屬會議認定不生效力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五十七年十一月十九日台(五七)內地字第二九四四○○號函
【要旨】
口授遺囑未經親屬會議認定不生效力
【內容】
一、案經本部函准司法行政部本(五十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台(五七)函民決字第六八二一號函以:「查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規定:『遺囑人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者,得為口授遺囑,口授遺囑應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口授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將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同行簽名。』又同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條規定:『口授遺囑,應由見證人中之一人或利害關係人,於遺囑人死亡後三個月內,提經親屬會議認定其真偽。對於親屬會議之認定如有異議,得聲請法院判定之。』準此而言,口授遺囑非經親屬會議認定不生效力。本件被繼承人之口授遺囑雖經見證人二人見證,惟其既無在臺親屬無從提經親屬會議認定,揆之前開規定,其口授遺囑似不發生效力。」
二、本部同意上開司法行政部之意見。




~專業服務~熱誠負責~ ‧徵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縣各區重劃區土地‧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容積移轉 ‧道路用地‧日據繼承處理‧ 服務區域: 林口特定區、淡海新市鎮、新莊塭仔圳、新莊知識產業園區、二重疏洪道、蘆洲北側、士林社子島、關渡平原、五股洲子洋、五股新市鎮、文山老泉里、土城暫緩發展區、江子翠重劃區、板橋浮洲地區、中和彈藥庫、三重高速公路北側、樹林堤防新生地、捷運A7站… 請電聯:0932105364 曹順華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我要買桃園縣大園鄉(橫山、下埔、埔心)的農地,歡迎來電洽詢!!
我要買 新北市 淡海新市鎮的農、建地,歡迎來電洽詢!!
※※※以上急需要買! 不限坪數,持分可......!
請電聯:(02)26001811、0932105364 曹順華
~專業服務~熱誠負責~
專營北北桃各區重劃區土地(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容積移轉(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日據繼承處理。
服務區域:
林口特定區、淡海新市鎮、新莊塭仔圳、桃園航空城、機場捷運A11、A15、A16、A20、A21等沿線各站農、建地…
請打服務電話(02) 26001811、0932105364 曹順華(小曹)
下方的連結是我的網誌及部落格,很方便的不動產工具網頁!!
http://eddietsao.blogspot.com/
http://tw.myblog.yahoo.com/eddie-tsao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