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照內政部訂頒「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規定,容積移轉是指一宗土地容積移轉至其他可建築土地供建築使用。
貳、臺北市之容積移轉制度
臺北市目前執行容積移轉,依適用之法源不同可概分為三類:
一、都市計畫書內之規定
本類容積移轉係於都市計畫書內明訂容積移轉相關規定,屬都市計畫書內容之一部分,如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容積移轉、南港R13街廓容積移轉、萬華青山宮容積移轉及青田街容積移轉等規定。
二、內政部訂頒「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6條之授權,內政部訂有「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其可送出之基地限「經指定為古蹟者」,接受基地則為本市都市主要計畫地區內任何一宗可建築土地。
三、內政部訂頒「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83條之1之授權,內政部訂有「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本府復依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4條之授權,考量本市需要,以「健全都市發展、提升環境品質、符合都市防救災需求」為目標,將「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規定更細緻化,訂定「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於95年9月26日發布實施,並於97年4月30日及100年10月13日修正實施。
依據「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之規定,送出基地限為:
依據「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之規定,送出基地限為:
(一)本市古蹟及歷史建築所定著之私有土地。
(二)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包括道路用地、公園用地、綠地、廣場)。
(詳細規定請參見附件1「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條文。)
參、容積移轉申請辦理方式(二)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包括道路用地、公園用地、綠地、廣場)。
(詳細規定請參見附件1「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條文。)
一、都市計畫書內之規定
(一)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容積移轉相關辦理請參考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
(二)其他都市計畫書內之規定請洽本局都市規劃科查詢(電話: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8263-8271)。
(二)其他都市計畫書內之規定請洽本局都市規劃科查詢(電話: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8263-8271)。
二、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
(一)辦理程序諮詢請洽(電話: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8260張先生)。
(二)申請書表文件請見(附件2古蹟土地容積移轉申請書表文件)。
(二)申請書表文件請見(附件2古蹟土地容積移轉申請書表文件)。
三、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及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
(一)本市古蹟及歷史建築所定著之私有土地:應先依「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第8點規定辦理後始得提出申請。
(二)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程序分為一個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前置作業階段及四個容積移轉申請作業階段:
(二)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辦理程序分為一個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前置作業階段及四個容積移轉申請作業階段:
1.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前置作業階段:本階段之作業非屬容積移轉之正式申請,其目的係為確認擬作為送出基地土地之開闢情形及是否受領徵收或價購補償。(本階段作業流程圖請見附件4、作業流程說明詳附件5、申請書詳附件6)。
2.容積移轉申請作業階段(本階段作業流程圖道路用地請參見附件6、作業流程說明詳附件7;公園綠地廣場作業流程圖參見附件8、作業流程說明詳附件9)
2.容積移轉申請作業階段(本階段作業流程圖道路用地請參見附件6、作業流程說明詳附件7;公園綠地廣場作業流程圖參見附件8、作業流程說明詳附件9)
(1)書面審查階段:由本局受理容積移轉申請,查核其應備文件及是否符合相關規定,通過者則許可其辦理都市設計審議。
(2)都市設計審議及土地清理階段:由申請人向本局申請辦理接受基地之都市設計審議,並進行地上物及相關權利之清理。
(3)所有權移轉階段:由申請人取得送出基地所有權,並會同用地機關辦理送出基地捐贈予本府程序。
(4)核發許可證明階段:待確認送出基地已移轉予本府後即由本局核發容積移轉許可證明。
(2)都市設計審議及土地清理階段:由申請人向本局申請辦理接受基地之都市設計審議,並進行地上物及相關權利之清理。
(3)所有權移轉階段:由申請人取得送出基地所有權,並會同用地機關辦理送出基地捐贈予本府程序。
(4)核發許可證明階段:待確認送出基地已移轉予本府後即由本局核發容積移轉許可證明。
3.申請書表文件請見(附件3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書表文件)。
4.公園用地、綠地、廣場另須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制定之「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送出基地為公園、綠地、廣場優先受理判斷基準」辦理,相關條文請見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網站。
肆、參考資訊4.公園用地、綠地、廣場另須依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制定之「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送出基地為公園、綠地、廣場優先受理判斷基準」辦理,相關條文請見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網站。
- 古蹟土地容積移轉辦法(請見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請見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
- 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送出基地為公園、綠地、廣場優先受理判斷基準(請見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網站)
- 臺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條件(附件1)
- 古蹟土地容積移轉申請書表文件(附件2)
-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書表文件(附件3)
- 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前置作業階段流程圖(附件4)
- 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前置作業階段流程說明(附件5)
- 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前置作業階段申請書(附件6)
- 容積移轉申請作業階段道路用地流程圖(附件7)
- 容積移轉申請作業階段道路用地流程說明(附件8)
- 容積移轉申請作業階段公園綠地廣場流程圖(附件9)
- 容積移轉申請作業階段公園綠地廣場流程說明(附件10)
- 相關解釋函彙編(附件11)
- 大稻埕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容積移轉(電話:02-2321-5696轉分機3003-3004)
- 古蹟土地及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容積移轉法令諮詢(電話: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8260張先生)
- 送出基地所有權人前置作業階段(申請查詢公共設施用地補償狀況)辦理進度(電話: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8260方先生)
- 容積移轉個案相關疑問(電話: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分機8263-827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我要買桃園縣大園鄉(橫山、下埔、埔心)的農地,歡迎來電洽詢!!
我要買 新北市 淡海新市鎮的農、建地,歡迎來電洽詢!!
※※※以上急需要買! 不限坪數,持分可......!
請電聯:(02)26001811、0932105364 曹順華
~專業服務~熱誠負責~
專營北北桃各區重劃區土地(市地重劃、區段徵收)、容積移轉(道路用地、公共設施保留地)、日據繼承處理。
服務區域:
林口特定區、淡海新市鎮、新莊塭仔圳、桃園航空城、機場捷運A11、A15、A16、A20、A21等沿線各站農、建地…
請打服務電話(02) 26001811、0932105364 曹順華(小曹)
下方的連結是我的網誌及部落格,很方便的不動產工具網頁!!
http://eddietsao.blogspot.com/
http://tw.myblog.yahoo.com/eddie-tsao520/